你前妻的要求没有道理。
1、法院判决你们离婚,自判决生效时你们的婚姻关系就已经解除,你们不再有同居的义务。
2、法院判决该房屋的所有权归你,自判决生效时该房屋的所有权已经归属于你。而宪法及物权法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不得侵犯,所以她占着你的房屋不离开是违反法律的,你可以起诉要求其腾退房屋。其户口在这所房子里,不是他对房屋享有居住权的依据。
3、中国的警察不是替老百姓服务的,这点在中国社会已经达成共识。所以对您被殴打的问题,如果伤害严重您可以到伤害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构成轻伤的以故意伤害罪再报警,不被受理的可以向检察院举报,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如果没有构成严重伤害的,您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要求其承担侵害人身权的民事责任。
4、她不迁出户口的行为,只能导致其户口使用不方便,对你的权益不会产生影响。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她没有住房落户的话,确实是个难办的问题,建议你还是协商吧,毕竟夫妻一场。
你是户主的话是可以直接将她的户口迁出的,房子问题如果协商不了就把此房卖掉重新换一套。
尽快将房款给你前妻,然后报警。不行就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