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工商营业执照法人名字须和烟草证一致,如果依然用原来店主的证件,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九条规定 :
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持证人改变经营地址(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除外)或者具有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当重新申领烟草专卖许可证;所持有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其他登记事项发生改变的,应当及时变更烟草专卖许可证。
第四十一条
任何企业或者个人不得涂改、伪造、变造烟草专卖许可证。不得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
第四十二条
登记事项发生改变,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依法进行变更登记的,烟草专卖局应当责令其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第四十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擅自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烟草专卖局应当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
同义词 烟草证一般指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
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一则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管理。
第三条 烟草专卖局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审批、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并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烟草专卖局发放的烟草专卖许可证,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烟草专卖局违法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第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受法律保护。 烟草专卖许可证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废止,或者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烟草专卖局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烟草专卖许可证。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包括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三类。
第七条 烟草专卖局依法审批发放和管理烟草专卖许可证。
参考资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不可以,工商营业执照法人名字须和烟草证一致,如果依然用原来店主的证件,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九条规定 :
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持证人改变经营地址(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除外)或者具有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当重新申领烟草专卖许可证;所持有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其他登记事项发生改变的,应当及时变更烟草专卖许可证。
第四十一条
任何企业或者个人不得涂改、伪造、变造烟草专卖许可证。不得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
第四十二条
登记事项发生改变,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依法进行变更登记的,烟草专卖局应当责令其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第四十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擅自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烟草专卖局应当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依法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一)经检查不符合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条件的;
(二)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的;
(三)因违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一年内被烟草专卖局或者其他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的;
(四)被烟草专卖局或者其他执法机关一次性查获假烟、走私烟50条以上的;
(五)因非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不执行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决定的;
(七)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
(八)持有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擅自将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出售给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企业的;
(九)登记事项发生改变,拒绝变更登记的;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不可以 ,不能过户。依然用原来店主的证件,属于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九条 :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持证人改变经营地址(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除外)或者具有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当重新申领烟草专卖许可证;所持有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其他登记事项发生改变的,应当及时变更烟草专卖许可证。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行政规章)第三十二条第二项规定: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持证人因主体(是指字号名称和经营者姓名)、企业类型(如个体工商户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等情形)或者地址发生改变的,应当重新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扩展资料:
营业执照注销程序:
先要成立清算小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然后向税务机关提出注销税务登记申请,税务会对公司进行清查后,出具允许注销意见书,这时就可以到工商局去申请公司注销,工商局会要求公司在公开媒体出具清算公告,在规定时限内,无其他单位对注销提出意见,工商局会给你办理注销手续的。
具体步骤: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它会收回营业执照。(注意工商注销前要先在媒体上公示三次注销公告,报样要给工商局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营业执照
工商营业执照法人名字须和烟草证一致(近亲属除外)。
实际操作上的可行方法:1.完全规矩的方法:重新办理工商证和烟草证。(原来的证全作废,要和原店主沟通好,看他是否还要这些证)这样你一定要打听好这个店新办证的话好不好办,比如距离啊、店面面积等等,是否符合规定。确定能办并找好关系以后再动手操作。注意:办新证有难度,且可能得送礼。如果不好办,见第2步。
2.仍然使用原来店主的证,工商证烟草证都不换。弊端就是烟草或工商可能会查(注意这个“可能”)。到时候的借口:你与该烟草证上的法人为劳动雇佣关系,或者是亲戚关系,等等等等,你自己想,要不直接与原店主签个假的劳动合同也行。反正是死不能承认该店转让了。 另一弊端,到期验证或者办理其他手续,需要法人本人持证件办理的,那时候一般就得找到店主本人去办了,你自己拿个别人复印件去办不了的,或者就是动用烟草专卖局的关系了,花点钱应该可以的(关系或者钱有时候是万能的,这点没法教,自己灵活用)。
你的问题三:用原来店主的证,从规定来说本来就是不合法的。至于签署什么协议之类,那就你们之间商量看呗。烟草专卖方面是不能给你指导这些问题的。有这样的案例:房东把店租给甲,烟草证是房东的。甲用房东烟草证做生意,一直未被烟草取缔。后来甲销售假烟,烟草证被吊销,甲就不干这个店了。而因为再新办个证不容易,房东这时就不让了,要求甲赔偿他的烟草证,并扣留了甲的货物。
1.不可以,烟草证是营业执照的前置审批。
2.如果要进行后台结算,必须要执照所有人的银行卡,这样钱就要存到店老板的名下。
3.建议签一个协议,明确店老板对你予以支持,如换证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