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嘱重新公正问题

2025-03-10 21:37:4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补充回答:
1、哪儿都有不正之风,这谁也说不准。但,敢于违法公证的公证人员并不是很多。
2、但如果你们最后知道真的是“没有房产证找人做的公证”:你家可以起诉公证处请求撤销公证,撤销公证后所做的后一个遗嘱就失效了。

1、“现在如果我奶奶想再重新立一份遗嘱给其他子女,是否需要提前通知我们,其他子女一致在场签字情况下,才可以进行遗嘱公证修改”:
(1)不需要通知你们。因为如何处理自己的财产是你奶奶的权利,没必要征得子女的同意。
(2)如果你奶奶改变了主意:完全可以不必“修改”原公证遗嘱,只需要自己到公证重新立一份新的公证遗嘱就行了,重新立公证遗嘱后,原公证遗嘱被新公证遗嘱取代而失效。
(3)其实你奶奶在立第一个公证遗嘱时:也不需要所有子女都到场、签字同意的。

2、“如果不需要,重新公正完以后是否必须通知我们,让我们有知情权”:
不用通知你们、子女对此也不享有“知情权”:因为你们对你奶奶的财产没有法定的干涉或处理的权利,也就不存在“知情权”。

3、“如果不告诉,有什么办法能知道我奶奶有没有这样做”:只能是等你奶奶百年后分割遗产时,如果有人拿出新遗嘱,你们才能知道。没有新遗嘱时,原公证遗嘱就有效。

4、不是“遗嘱重新公正”:而是重做新的“公证遗嘱”,因为遗嘱一旦公证后就永远有效,不存在“重新公证”或重复公证的事,除非有新的内容相左的公证遗嘱出现它才会失效。

回答2:

  遗嘱重新公证,必须先到公证处申请撤销原公证的遗嘱,而后重新申请公证遗嘱。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0条的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公证遗嘱一旦做出,要想变更或撤销只能以公证的方式。当事人如果想撤销公证遗嘱,应亲自到公证处申请撤销遗嘱公证书。遗嘱人因身体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请求公证员到家中办理,而后再重新申请公证遗嘱。

回答3: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修改遗嘱须经过继承人的同意和签字,也不用通知继承人,只要被继承人有民事行为能力,并且遗嘱内容是完全符合本人的意愿,被继承人随时可以自行修改遗嘱并拿去公证。遗嘱以最后进行公证的为准,就是看公证的日期,没有经过公证的遗嘱不能对抗公证遗嘱。

回答4:

前面的高手已经回答了全部疑问,再补充一点:其实你担心的是你奶奶再立遗嘱怎么办?两个办法:
1.你奶奶身体怎么样?如果不是很好,公证处一般会拒绝受理。
2.把房产证收起来,能拖就拖把。
再补充:
公证处乱?你相信吗?关系到饭碗的问题,你会去做?

回答5:

法律规定公证的遗嘱效力最高,只有最后汀立的公证的才能撤销原公证的.上面有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