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试用期内,你有权随时解除和公司的劳动关系。但是试用期内签定的培训合同是在双方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定的,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有效。合同是有效的。 公司为培训付出的费用,你要是违反合同当然需要赔偿的。
首先同意高荣荣的意见。其次表达我的意见,试用期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就是第一你有权利离开此公司。然后针对此培训合同。你如果不想接受培训,你必须要归还公司针对此次培训而为你支付的费用和你要支付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总结起来就是:你首先要归还公司为你培训的费用和解除此培训合同的违约金,然后你就可以离开公司了。
试用期内有试用合同,也有补充合同,你这种情况属补充合同,同样有法律效力,公司为你也有所付出,你要一走了之就得赔偿,当然你说的找医院里开证明说自己得了重病不能去上班了,是不可抗力因素,按理公司应批准你辞职,但公司也可不批你辞职,合同期内病好后仍要上班.
试用期内订立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在用工之前订立,可以在用工之时建立,也可以在用工一个月内订立,但用工满一个月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继续用工的,应当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资,直至补订书面合同之日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只要是双方真是意思的表示, 并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