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Z,我是学法律的,我认为你现在遇到的这个问题可以夫妻双方先签订离婚协议这个在婚姻法中关于离婚是这样规定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而对于子女生活费的问题法律中这样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所以说,对于楼主现在遇到的问题,完全可以自己协定
也许过了磨合期就好了。。婆婆吗可以不用去理会的只要老公的心是向着你的就别去管那么多
毕竟老公才是陪你一辈子的人啊,,,互相忍耐居然做了夫妻就什么都不要去计较了
能宽容就宽容点
他会知道你在意这段婚姻的
我要离婚了怎么办?这样就是“快要离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