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满足下面申请加急的条件,才可以办理加急护照。
申请加急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加急手续:
1、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
2、出国留学开学时间临近的。
3、前往国入境许可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
4、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
办理护照、签证所需提供的资料:
(一)填写《受理证照、签证(注)申请审核表》和回执。
(二)正确填写《因公出访人员一览表》一张、《事项表》〖广州办签证一张新表、北京办签证二张新表、外交部统办签证二新一旧(事项表不得涂改)〗。
(三)提供合格的任务批件原件及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批件原件(涂改无效)。
(四)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外地身份证须提供在当地住满一年以上的暂住证和聘书或其他合格工作证明)。
(五)提供近期光面、免冠、正面大一寸素背景证件照片二张,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
(六)提供出访国家的合格邀请信及其他必须材料。(各国签证要求不同并时有变更,请查阅我办网站的《各国签证须知》或咨询我办签证处前台,并以最新要求为准)。
二、只办护照所需提供的资料:
(一)填写《受理证照、签证(注)申请审核表》和回执。
(二)正确填写《因公出访人员一览表》一张、《事项表》一新一旧(事项表不得涂改)。
(三)省直单位需提供省外办出国人员管理处出具的盖有“只办政审、护照”字样的合格任务批件原件;各市外办需提供盖有“只办护照”字样的合格任务批件原件及任务确认件复印件和组团部门出具的任务通知书原件。
(四)提供合格的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原件批件(涂改无效)和出访人身份证复印件(外地身份证须提供在当地住满一年以上的暂住证和聘书或其他合格工作证明)。
(五)提供近期光面、免冠、正面大一寸素背景证件照片二张,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
《管理办法》对《护照法》的有关条款做了细化和补充,首次明确了办理加急护照的四种条件:
一、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
二、出国留学的开学日期临近的;
三、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四、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办法》还规定,公民申请普通护照或申请普通护照变更加注、换发、补发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的十五个自然日内签发。办理遗失补发护照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的办理时限将由从前的三个月缩短至十五日。以上时间均不包括证照传递、审批和回送等路途时间。
此外,近期做过整容手术的公民,或相貌发生较大变化的公民,可申请在护照上变更加注。对于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的公民、也可以办理变更加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