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一直交低档,是不是到退休前的最后一年交高档,以后拿退休金高

2024-11-06 22:2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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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是。

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

二、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三、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过渡期内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如今,中国的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职工55岁;从事生产和工勤辅助工作的女职工50岁,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女年满55周岁;

四、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五、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六、以上两项A+B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扩展资料

余额继承

2011年5月1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始征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的公众意见。草案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人员的待遇,并明确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草案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对于未继续缴费或者延长缴费后累计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员,可以申请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对于不愿意延长缴费至满15年,也不愿意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以申请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草案明确规定,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现有规定执行。

为了规范管理,草案明确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和个人账户余额继承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同时,明确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继承。

草案还明确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具体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养老保险



回答2:

没有这样的说法,计算退休养老金,是根据你历年的缴费基数平均计算,而不是按照你最后的一年的基数计算,

回答3:

退休养老金公式:社平工资*20%+个人帐户*1/120之和,显然跟社平和个人交纳金额有直接关系。

回答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