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软禁我,不给我办身份证,算不算犯法

2025-04-08 23:4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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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你父母剥夺你人身自由,严重影响你正常生活,那么是犯非法拘禁罪。
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公民的身体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保证,失去身体自由,就失去了从事一切正常活动的可能。

关于办理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也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居民身份证。

回答2:

年满十八岁的话父母这样做确实不对,但请你想想你父母为什么要这样做,出发点为的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