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多音乐网站纷纷抢夺数字音乐市场的同时,互联网独立音乐模式也越来越受关注。美国的数字公司IODA(它立足于独立音乐的在线分发,主要帮助一些小型的独立音乐厂牌发放数字音乐。虽然他至今未获得VC得支持,但它还是得到了良性的发展)准备收购伦敦得一家数字音乐公司Uploader,,以实现它的国际性市场扩展计划。这也能证明独立音乐模式的成功可能性。
在互联网上独立音乐模式相比主流音乐模式有着更好的发展潜力:
1.受盗版分享的影响极小。
2.独立音乐的数量远超过主流音乐数量(IODA成立3年已经获得来自2700多个独立厂牌60万首歌曲,Uploader也已获得来自150多个独立厂牌的5万多首歌曲)。
3.音乐销售的“长尾”理论。
4.受唱片公司的制约较小,运营模式更灵活、多样化。
5.音乐成本更低,利润空间更大。
从本质上来说互联网独立音乐是能于盗版相抗争和有效解决音乐版权的好模式,但国内的独立音乐尚处在起始阶段。不仅是缺乏独立音乐人和厂牌,也缺乏主流媒体(电台、杂志)的用户引导和首文化管制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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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根据各大音乐人平台公开的数据,全国音乐人平台入驻音乐人总量超过15万人,入驻量最高的单一平台入驻人数超过10万,也就是说,中国至少有10万独立音乐人,上传的歌曲数量多达数百万首。
Spotify官方数据称,每天上传到Spotify上的歌曲有将近4万首,一年新增作品超过千万。腾讯音乐人2017年7月公开的数据,全平台6万音乐人上传的专辑超过10万张;网易云音乐2018年5月的数据称,网易音乐人入驻人数超过5万,上传作品超过1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