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用男方父亲的拆迁款买房(全款买),房产证只写了男方名字,请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4-12-08 21:58:06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有书面约定从书面约定,没有书面约定
看不动产登记簿名字,只写了男方,男方父亲(男方父亲是活着吧?当时要去世了可就不算数)出钱,就是男方个人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

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回答2:

形式上是夫妻共有财产。但如果其父亲有自己全款帮儿子买房的证据,而且又是其儿子的户名,这样就难以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回答3:

不属于的,没写女方名字就不算

回答4:

人家同意么也可以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