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

2025-04-04 17:2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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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收了楼之后,正常情况下是不可以拒交物业费的,但如果有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质量非常差,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等情况的,业主就可以拒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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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一般有以下情况: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2、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
3、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
4、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5、物业公司擅自增加的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6、物业公司并未和开发商签订服务合同;
7、业主将房屋出租,租赁合同注明物业费由相关租客进行缴纳的;
8、提供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或者不全交:正常的物业费用缴纳从交钥匙的第2个月开始。收房后从未入住的,经确认,可以按照70%缴费;入住后(含房屋装修),但不使用住房,经确认,连续使用不超过六个月的房屋,从第七个月开始,物业费按照70%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