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把控进度(各工序所需时间、人力)。进度计划应该算是项目总的基本功,那么制订进度计划则需要了解主要工序的所需时间,大的方面:土方、打桩、基坑、主体、砌体、抹灰、回填、道路、景观一般需要多久,加足工人、夜晚加班又需要多久;小的方面:土方分层夯实、支模、钢筋铺设、线管铺设、混凝土初凝、防水、防雷、涂料、保温、线条、铺瓦等等需要多久。我认为,项目总即使不需要对工程管得很细,也需要了解正常的各道工序需要多少时间,才能从容安排项目进度,理解工程部和总分包的工作。
2、了解主要工程常识。这方面主要是让项目总知道工程上的很多东西是依靠什么来实现的,什么东西能随便应付能在赶工的时候忽略掉,而又是什么东西是即使赶工也要慢工好好做的。比如:地下车库、屋顶、卫生间防水是怎么实现的(结构本身、二次结构工艺、防水涂料和卷材等各自所占比重);仿石涂料和石材如何取舍(效果、耐久性等);地质条件不好的地方怎么避免沉降、地下室上浮(回填土要如何夯实、桩基类型选择、基坑方案选择、排水降压措施选择等);景观上各类植物所需土壤深度、种植时间等等等诸多的工程常识。
3、对主要材料以及各类功能的实现有基本的价格认识。对价格有认识之后,才能根据各方面环境选择性价比最好的材料方案。例如:降水量低的地区,防水材料的要求就可以低一些;用户不敏感的区域,地面和墙壁的处理方式和用料可以使用低配的等等。现在的市场环境下,成本控制是个很敏感很重要的方面,项目总作为成本控制的决定者,应该有这方面认识才能作出好的决定。
4、了解和总分包签订的合同。合同是扯皮事件发生时最好的处理依据,当然工程上很多事都需要利益、关系等等外部东西来掺合协调,但是到了这些东西都用不了或者用不起的时候,合同还是能有很大作用的。
流程: 1.征(使)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程序:(1)在被征(使)用土地所在地的村发布征(使)用地公告;(2)市规划国土局、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会同被征(使)用地的村委会、股份社做好征(使)用地补偿的调查、登记和核实工作;(3)市规划国土局、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根据调查登记核实的结果和规定的征(使)用地补偿标准,会同村委会、股份社和有关单位,拟订征地(使)用补偿安置方案,并在被征(使)用土地所在村予以公告,听取意见;(4)市规划国土局将已公告和听取意见的征(使)用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5)市规划国土局或委托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与被征(使)用地的村委会或股份社签订征(使)用地补偿安置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兑现征(使)用地补偿费,交付土地。 2.农用地转用或征用经批准后,用地按下列项目和标准缴费:(1)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8元/平方米;(2)耕地开垦费:一般耕地20元/平方米(现时有用地指标的已减至15元/平方米,购买易地开垦指标的要缴45.8元/平方米),一级基本农田40元/平方米,二级基本农田35元/平方米;(3) 耕地占用税:8元/平方米(集约工业区范围4.1元/平方米);(4)公路控制线两侧纵深,一级公路为500米、二级公路为400米、三级公路为300米范围内的公路建设附加费:30元/平方米;(5) 征地管理费:按征地补偿费总额的2.1%计收;(6) 建设用地审批公告费:12000元/宗;(7)减免被征土地农业税费,按征地补偿费总额的3.3%计收,由被征地单位负责缴交。(8)位于集约工业区内的建设用地在办理用地手续后,按顺府办发[2002]33号文件"关于推行集约工业区建设的实施细则"内的收费标准进行缴费。二 、农村村民申请建房条件和程序 1.农村村民申请建住宅用地条件:(1)年满18周岁以上,履行兵役义务,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2)没有安排过住房用地的无屋村民,或村民需分户建房,但原用地面积较小,不能分户建设的; (3) 没有住宅空置、出租、出售或者改为经营场所的; (4)村民建住宅用地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和每户建筑占地面积不超80平方米的标准的规定; 2.农村村民申请建住宅用地程序如下:(1)申请人应向所在村提出用地预申请;(2)村委会根据村民的申请,按照上报审批确认后的村民宅基地固化名单,把符合条件的名单在村内张榜公布1个月,确认无异议后统计好村民建房用地计划安排,并将名单上报镇规划建设办公室;(3)镇规划建设办审定各村村民建房用地计划安排,根据宅基地固化备案名单确认符合建房用地条件的名单; (4) 符合用地条件的申请人正式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提出建住宅用地申请; (5) 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地块内依据已批准的村民住宅留用地小区建设规划安排用地,并审查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
流程:
1.征(使)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程序:
(1)在被征(使)用土地所在地的村发布征(使)用地公告;
(2)市规划国土局、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会同被征(使)用地的村委会、股份社做好征(使)用地补偿的调查、登记和核实工作;
(3)市规划国土局、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根据调查登记核实的结果和规定的征(使)用地补偿标准,会同村委会、股份社和有关单位,拟订征地(使)用补偿安置方案,并在被征(使)用土地所在村予以公告,听取意见;
(4)市规划国土局将已公告和听取意见的征(使)用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5)市规划国土局或委托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与被征(使)用地的村委会或股份社签订征(使)用地补偿安置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兑现征(使)用地补偿费,交付土地。
2.农用地转用或征用经批准后,用地按下列项目和标准缴费:
(1)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8元/平方米;
(2)耕地开垦费:一般耕地20元/平方米(现时有用地指标的已减至15元/平方米,购买易地开垦指标的要缴45.8元/平方米),一级基本农田40元/平方米,二级基本农田35元/平方米;
(3) 耕地占用税:8元/平方米(集约工业区范围4.1元/平方米);
(4)公路控制线两侧纵深,一级公路为500米、二级公路为400米、三级公路为300米范围内的公路建设附加费:30元/平方米;
(5) 征地管理费:按征地补偿费总额的2.1%计收;
(6) 建设用地审批公告费:12000元/宗;
(7)减免被征土地农业税费,按征地补偿费总额的3.3%计收,由被征地单位负责缴交。
(8)位于集约工业区内的建设用地在办理用地手续后,按顺府办发[2002]33号文件"关于推行集约工业区建设的实施细则"内的收费标准进行缴费。
二 、农村村民申请建房条件和程序
1.农村村民申请建住宅用地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履行兵役义务,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没有安排过住房用地的无屋村民,或村民需分户建房,但原用地面积较小,不能分户建设的;
(3) 没有住宅空置、出租、出售或者改为经营场所的;
(4)村民建住宅用地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和每户建筑占地面积不超80平方米的标准的规定;
2.农村村民申请建住宅用地程序如下:
(1)申请人应向所在村提出用地预申请;
(2)村委会根据村民的申请,按照上报审批确认后的村民宅基地固化名单,把符合条件的名单在村内张榜公布1个月,确认无异议后统计好村民建房用地计划安排,并将名单上报镇规划建设办公室;
(3)镇规划建设办审定各村村民建房用地计划安排,根据宅基地固化备案名单确认符合建房用地条件的名单;
(4) 符合用地条件的申请人正式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提出建住宅用地申请;
(5) 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地块内依据已批准的村民住宅留用地小区建设规划安排用地,并审查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