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丢失,可以让开票方去当地主管国税开具“已抄报税证明”
审批后,将已抄报税证明和记帐联复印件加盖章后交给付款方。付款方凭证明审批文件和记帐联复印件,可认证抵扣税款。这是最好的处理方法。也不用登报。这个很容易办的。不用太担心
如果不要这发票,也不理,很可能被
当"滞留发票“
要检查。更麻烦
是你公司给客户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后这张发票丢失了?客户说丢了就算了,可能数值也不大,不要这张发票是可以的,这等于购买方放弃了这张发票认证和抵扣的权利。其他人拾到此票也没有什么用处。不过如果空白要票丢失了一定要向国税部门报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