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票送大不了,我要求公告送达,可是法院叫我去被告所住居委会开具证明,人家居委会不给开,这情况怎么办

2025-04-03 17: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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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院这样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原告不需要到被告所在地居委会开具被告的情况证明。你可以向人民法院领导反映情况。

回答2:

传票送达不了,这是法院的事情,法院应该想办法联系到被告法院,叫你去倍告诉我住的居委会开证明,人家当然不给你开,因为你没有办法证明你是法院叫你去的,所以说这种情况只有法院想办法找到被告开庭,你没有资格去被告所住居委会开证明,还得法院去

回答3:

这是立案法院严重不执行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规定,直接送达不了邮寄送达不了则可公告送达的。你只要起诉时提供了被告户籍地址规定时间内交了诉讼费就行了,其它是法院的事。

回答4:

你们那里法院也够懒的,我们这里都是法院自己去的。有时候要去被告村里面调查,开2个小时的车去开证明。我建议你,你就拖着,法院的案件由审限的,反正找不到人你也不着急,审限到了法院的人比你还着急。

回答5:

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羁押在看守所,或取保候审,不应该联系不上,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没有必要单独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