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盖章,自己的名字,法人和其他组织视为作者的作品以及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和摄影作品和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保护期都是作品首次发表之日起50年,创作完成50年内不发表就不再保护。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25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25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申请续展25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50年。软件开发者的开发者身份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只要有文字书籍、创作就会有版权保护,只是社会的重视程度会不同而已,中国宋代的印刷行业相当兴盛,各家都有各家的专属二维码,就是在书的目录的最末尾加上一个长方形框,一般一句话,也是为了宣告书籍的制作“公司”。什么“××书籍铺”“××书塾”这些“××”一般写的都是印刷社名称、氏族。加这一行字也就是在宣布“主权”,翻版必究。
宋朝,盗版书籍叫做“翻版”,其实就是字面上的意思,用当时的雕版或活字翻印的版式。当时对版权比较重视的“出版社”还会直接在上面说的“坊号”里面加上类似“版权所有”的信息。比如这一例:四川有一家叫“眉山程舍人”的印刷坊,他们直接在印刷的书籍上印“眉山程舍人宅刊行,已申上司,不许覆板”,大致意思就是,我们在官府申请版权保护了,不许翻版我家书否则等着吃官司。很硬气,但是那时候的官府就能有版权保护的意识,不容易。
都是从文化出现开始就有了保护著作权的各种措施,从简单到复杂,从最初没什么效力到现代各种立法。古代嘛,不论是个人还是国家、组织都有版权保护的各种措施,形式嘛,各种各样,有最简单的“翻版必究”的一行字,也有在政府(官府)备案之后贴公告的,也有直接在各类作品上印自己的章或者“出版社”的名字的……
每个国家和文明都是从文化出现开始就有了保护著作权的各种措施,从简单到复杂,从最初没什么效力到现代各种立法。古代嘛,不论是个人还是国家、组织都有版权保护的各种措施,形式嘛,各种各样,有最简单的“翻版必究”的一行字,也有在政府(官府)备案之后贴公告的,也有直接在各类作品上印自己的章或者“出版社”的名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