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农村户口如果现在在农村已经没有了土地是不可能再迁回去的,靠关系都不行,我爸妈就帮我试过,你的户口迁到你老公家应该就是农村户口了,以前我们同事的老公是惠州的,她是广西的,迁了户口之后,她的身份证上地址就也是惠州的了,如果身份证地址上写的是惠州居民,难道说她不是惠州人吗。
气死了啊,我的原来也是农村户口,上学毕业迁回了村里,不是挂在镇上,已经和父母在一个沪上,全家都是农业,唯独我的上边写着非农业,不知道怎么弄呢,孩子生了,马上上户口,也没法,不知怎么办呢,孩子也是非农业吗?我们可一点非农业的政策都享受不到啊,怎么才能变成农业,镇上的那帮人也不gei办理啊,我是山东的陵县的
我的原来也是农村户口,上学毕业迁回了村里,不是挂在镇上,已经和父母在一个沪上,全家都是农业,唯独我的上边写着非农业,气死人了,不知道怎么弄呢,孩子生了,马上上户口,也没法,不知怎么办呢,孩子也是非农业吗?我们可一点非农业的政策都享受不到啊,怎么才能变成农业,镇上的那帮人也不办理了
国家已经取消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
第九条
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扩展资料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
第十条
建立居住证制度。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
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同时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履行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等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公民义务。
《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八条
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所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
各地政策有所不同,主要政策如下:
1、凡自理口粮的非农业人口,可凭《非转农申请表》申请非转农。
2、原籍本市农业户口的毕业生,毕业后无工作分配,可凭市人才交流中心的《放弃毕业分配证明》到市局户政科加盖意见,然后迁回原迁出地。
3、年龄达到退休的,其无工作单位或原工作单位解散的,而原籍村委会同意接收其的,可以申请非转农。
4、凡在企业事业机关单位工作的,不论是职工还是临工一律不批非转农。
5、其他人员原则上不能办理非转农,特别是育龄妇女,一律不办。
6、以上申请人先填妥《非转农申请表》,迁入地村委会两个支委签名同意,由公安局户政股长审批后,呈分局主管领导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