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是营业执照遗失,第一步要做的先是登报说明。
2、工商局办理以下程序:⑴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加盖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⑵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⑶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定),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或者董事会决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加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书面决定,由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⑷是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是参股公司的,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的证明。
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名称变更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新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⑺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1、填写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准备股东大会决议和章程修改。股东大会决议应注意公司股东的组成。如果你是自然人,你可以写下你的名字,并在下面签名。如果你是公司股东,你应该写下股东公司的全名,并在下面加盖公司公章,而不需要法定代表人的签名; 3、填写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授权书。委托书只需填写清楚,粘贴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司公章。 4、提供新住所证明。如公司新住所为租赁,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并附房产证复印件,合同或协议中的租赁期限应超过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