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公司把东西送给人可以要求赔偿。
这个作为快递丢件处理。
如果有保值,则按何值价格赔偿。如果无保值,原则最多只能按三倍邮费价格赔偿。司法实践中,在无保值的情况下,如果能证明所邮物品及实际价格,按原价赔偿,现已有案例。
参照: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邮政法》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你的心情可以理解的,不知道你有没有填写过快递单子,后面都有详细的规程,当你邮寄的时候可以选择保价,如果没有保价,货物丢失赔偿是很低的也就在200RMB以下。对于你的问题,你运气很好碰见一个好的卖家,你们可以进一步的协商,对于这样的快递只能投诉、谴责,因为现在快递市场不太规范,很多小型的快递公司很不负责,大的快递把区域个人承包出去,总会出现这种情况,理解万岁把!
我建议:如果价钱很便宜就算了,毕竟人人都有犯错的时候。 如果价钱比较贵,那你可以叫他退货,或着叫他给你少邮费。当然,双方都和气一点儿,发个新货也就算了!
觉着大家混口饭吃都不容易,放宽心,既然卖家都同意换货再发,就接受吧。得饶人处且饶人。快递员也许是缺乏一点工作的责任心,但是这么热的天大家也应该互相体谅。快递作为弱势群体,糊口不容易,就包容点。也许心性上有点不平,但为善亦是快乐。
很明白你的心情,谁想要二手货,但是你很挑剔耶,既然送错了要回来就好了,谁没犯错的时候呢,没必要拿别人的过错来惩罚自己.大量点,对自己对别人都好.有什么不妥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