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县级人大机关能否制定地方性法规

2024-11-06 16:4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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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能

根据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63条的规定,只有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才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立法法所称的较大的市是指本法所称较大的市是指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

但是也有一点小小的例外,即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回答2:

县级人大机关能否制定地方性法规:
不能。

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机关有
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较大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具体来说就是通常所谓的计划单列市。
另外经济特区人大及常委会和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也有权依据法律授权制定单行条例和变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