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你的问题有点疑问,是你单位罚别人的款吗?如果是的话计入营业外收入,罚款收到了就直接是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和其它应收款没什么联系吧
2.如果是针对你单位的罚款,是由你单位支付的,那么就是计入营业外支出。
如果只是你单位代为支出的罚款,以后还会收回,那么才和其它应收款有关系,在支付罚款的时候借:其它应收款 贷:现金
需要看是支付罚款还是收取罚款。
如果是支付,就是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
如果是收取,就是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贷记营业外收入。
你的意思我明白:
打个比方:你单位一职工因违反制度:被领导处以罚款500元。
该职工现无钱支付罚款;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500
贷:营业外收入500
如果他在处理后就以现金支付:
借:现金500
贷:营业外收入500。
罚款收入是计入营业外收入
罚款支出,要看是罚款项目是什么.另外,罚款支出是不允许在税前核销的,都是税后. 有些罚款支出计利润分配的,有计营业外支出的
应该记入营业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