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2010年6月1日起施行的司法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律师法》第五十条第五项规定的律师事务所“违反规定接受有利益冲突的案件的”违法行为:(一)指派本所律师担任同一诉讼案件的原告、被告代理人,或者同一刑事案件被告人辩护人、被害人代理人的;
根据律师的相关法律规定,这样是不被允许的,因为会有利息冲突。
不能,原被告不能聘请同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