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少数民族预科班。 1. 招收对象:自治区区外院校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自治区区属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招收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考生:( 1 )应届高中毕业生;( 2 )农业户口;( 3 ) 50 个老、少、边、山、穷县(市)的少数民族。 2. 录取规则: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投档、录取规则与普通专业相同。如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可在同批分数线下 80 分内按投档规则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3. 培养形式:被高校录取的少数民族预科生入学后,在规定的学校补习一年高中文化,预科学习期满后,政治表现好,考核具备上大学本科或专科学习条件者,即可升入本校本科或专科有关专业学习,不需要再次参加高考。被区属高校录取的少数民族预科生入学后,集中到广西民族大学补习一年高中文化,预科学习期满后,政治表现好,考试合格后直升录取学校学习,不需再次参加高考。 资料来源: http://edu.sina.com.cn/gaokao/2007-04-12/1916783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