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再注册,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能追讨双倍工资?

2025-02-23 15:15:49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一个月之内,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从第二个月起,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
根据你介绍的情况,公司只是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变更,公司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并不影响公司债权债务的承担。因此,你有权要求公司从四月份起支付双倍工资。

回答2:

您好,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可以要求其支付双倍工资报酬的

回答3:

讨不了只能按进厂谈成的工资,何况你还未鉴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