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江苏省户籍还有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区分吗

2025-03-05 11: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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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截止2019年2月15日,江苏取消了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的区分。

2014年7月2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意见》的出台,标志着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开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意见》强调,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是涉及亿万农业转移人口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刻把握城镇化进程的客观规律,切实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防止急于求成、运动式推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抓紧出台具体改革措施并向社会公布,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政策。

扩展资料:

截至2015年10月1日,已经出台具体户籍制度改革方案的地区是,新疆、黑龙江、河南、河北、四川、山东、安徽、贵州、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吉林、江苏、福建、广西、青海、甘肃、广东、重庆、云南、辽宁、湖北、内蒙古。

江苏省就提出,到2020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要缩小到5个百分点;河北省提出,全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要达到45%;青海则把这一目标定在50%。

到2020年,江苏随迁子女与户籍学生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参加升学考试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比例将达到100%,同时要落实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推进进城务工人员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籍制度改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籍改革

回答2:

不分了
目前,江苏取消城乡户籍差别 统称“居民户口”
江苏推出的户籍改革措施包括: 1、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城镇地方户口、蓝印户口等户口性质,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统称“居民户口”。 2、取消进城人口计划指标管理。取消“农转非”制度,户口准入的基本条件是有合法固定住所或稳定职业。县以下地区,凭合法固定住所或稳定职业即可准入,不得附加任何条件;特大城市和大城市的具体准入条件由各地确定。 3、实行有利于吸引资金和人才的城市户口迁移政策,鼓励智力移民和投资移民。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可在城市先落户后就业;大中专院校和技校毕业生在城市工作满两年的,以及进入城市投资兴业的,可在城市落户。 4、改革省内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移办法。凡考取江苏省大中专院校的本省学生,入学时根据本人自愿,可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待毕业后直接将户口迁至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   5、取消对迁入城市投靠亲属的条件限制。属投靠配偶的,不受年龄、婚龄限制;属父母投靠子女的,不受身边有无子女的限制;属子女投靠父母的,未婚子女不受年龄限制。

回答3:

没有区分;
江苏和山东是户籍改革提前的试点地区。

回答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