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办事不公可以向检查院投诉吗

2025-03-11 09: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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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当事人觉得法院判的不公,实际上就是不服判决,可以先上诉,上诉后依然不服的,可以向检察院提出申诉,也可以向当地政府和人大等提出司法监督,但是一切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当事人在申诉过程中,也要依法申诉,不能违法闹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百一十六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回答2:

两者是同等的,没有互相隶属,你投诉也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