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
一、关于身份证问题
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
因此,有效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即可办理结婚登记。
可以办结婚证。
(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关于身份证问题: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
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结婚登记。
当然可以。临时身份证与身份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