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退休教师去世后都有哪些补助?

2025-03-10 05:46:10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根据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下发《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退休年龄: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回答2:

1、根据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下发《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2、鉴于你所述的上述情形,由于教师隶属公务员与事业单位系统,所以单位参照此项政策处理善后事宜,有法理依据。
3、职工死亡后,从次月起,其工资不再发放;同时,没有其它补助

回答3:

回复:
1、根据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下发《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2、鉴于你所述的上述情形,由于教师隶属公务员与事业单位系统,所以单位参照此项政策处理善后事宜,有法理依据。
3、职工死亡后,从次月起,其工资不再发放;同时,没有其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