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正常期限是14天,最长期限是37天。到期后,要么由检察机关批准逮捕(通知家属),要么不批准,此时,公安机关认为有继续侦查之必要的,可以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升手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冲隐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会同知当事人家属的。没调查清楚可以先办里相关手续出来或携助调查。
从司法实践上看,一般拘留三十七天依然事实不清、不能逮捕的,会变更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变更为取保候审,也可能变更为监视居住。变更刑事强制措施后,人就可以回家了。
《刑诉法》规定:
第八十渣孙旅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凯缺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如凳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