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进行了6次土地革命。
1、第一次土地革命。1927年,规定要没收大地主和中地主的土地,没收一切所谓公产的祠族庙宇等土地,分给佃农及无地的农民。对于小田主则减租。强调贫农是农民运动的主要力量。9月,中共中央提出:“对于小地主的土地必须全部没收,实现‘耕者有其田’的原则。
2、第二次土地革命。1931年春 为了保证革命根据地的建设和满足农民对土地的需求 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调动了一切反封建的因素,保证了土地革命的胜利,广大贫农雇农在政治上翻了身,生活得到了保证。
3、第三次土地革命。1942年 巩固根据地和争取抗战胜利 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 减轻了地主的封建剥削,改善农民的物质生活,提高农民抗日和生产的积极性,也有利于联合地主阶级抗日。
4、第四次土地革命。1947年 解放战争胜利发展的需要 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 激发了农民革命和生产的积极性。
5、第五次土地革命。1950年夏,中国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废除封建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阶级的土地所有制.1952年底,全国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在我国延续了数千年的封建剥削土地制度彻底废除了。
6、第六次土地改革。1978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以集体经济组织为发包方,以家庭为承包主,以承包合同为纽带而组成的有机整体。通过承包使用合同,把承包户应向国家上交的定购粮和集体经济组织提留的粮款等义务同承包土地的权利联系起来。
土地革命,又称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工农红军和中国人民为反对国民党蒋介石集团的反动统治,废除封建土地制度,建立工农民主政权而进行的革命战争。
1924~1927年,中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大革命,在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的合作下曾经取得很大胜利。然而,1927年4月和7月,中国国民党内的蒋介石、汪精卫集团先后背叛孙中山制定的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和反帝反封建的纲领,勾结帝国主义,发动反革命政变,血腥屠杀共产党人和革命人民,使大革命最后遭到失败。
蒋介石集团在帝国主义支持下,攫取了全国性政权,建立起强大的军事力量,代表帝国主义和中国地主阶级、买办资产阶级的利益,对中国人民实行残暴统治。中国共产党为了完成中国人民反帝反封建的革命任务,领导人民继续战斗,开始了土地革命战争的新的历史时期。
土地革命战争,是国共10年对峙时期中,是共产党领导反对蒋介石统治的革命战争。土地革命战争的指导思想是工农武装割据思想,要开展武装斗争、土地革命。土地革命战争的目的是,废除封建剥削和债务,满足人民群众的土地要求。土地革命战争的根据地建设,一方面在经济方面、另一方面在政治方面。
土地革命战争到了1930年的夏天,已经建立了十几块农村革命根据地,星星之火,发展成为了燎原之势。
中国历史上,一共进行过六次土地革命。因为所处的时代环境不同,每次土地改革的内容偏重、程度也不同,但总趋势都是历史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