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局是干什么的?

2024-11-19 04:39:1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土地局正式名称叫国家土地管理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曾设置的副部级直属机构,负责全国土地、城乡地政的统一管理工作。

国家土地管理局机关有办公室、地籍管理司、土地利用规划司、建设用地管理司、政策法规与监督检察司、计划财务司、科技宣教司等七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行政管理工作,指导队伍建设,与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等事宜。

2、地籍管理司:统一管理城乡地籍和地政工作,制订土地相关办法标准,地籍技术规程,查处土地权属纠纷等事宜。

3、土地利用规划司:组织编制和指导地方土地利用相关规划、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等事宜。

4、建设用地管理司:负责全国城乡建设用地的征用、划拨和出让的统一监督与管理等事宜。

5、政策法规与监督检察司:负责制订有关土地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并对贯彻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土地管理与使用体制改革协调的工作和改革方案的制定工作;对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立案处理重大土地违法案件等事宜。

6、计划财务司:负责综合计划、统计的归口管理,并协助财税部门做好有关土地税费的征管工作,指导土地管理系统的统计、财务工作等事宜。

7、科技宣教司:负责制订土地管理科技、教育相关的发展政策方针、和规划;管理土地管理信息工作;负责土地管理宣传、新闻发布、新闻报道、出版等工作。

扩展资料:    

土地局的主要职责

1、拟订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土地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组织编制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省级制订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主管全国的土地征用、划拨;

4、检查、监督土地利用情况;负责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的重大案件等;

5、提出深化土地管理体制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方案,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各项改革措施;

6、主管土地管理科学技术工作、土地管理宣传和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土地管理干部培训;

7、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指导、协调土地管理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8、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指导土地管理系统的队伍建设等工作;

9、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土资源局

回答2:

土地局的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及上级机关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监督、检查抽所辖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研究解决土地、矿产资源执法中的重大问题,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调处土地权属纠纷,查处重大违法案件;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工作。
 
(二)统一管理辖区土地资源和城乡地籍、地政工作;主管土地资源调查、统计、定级、登记、发证、权属变更和地籍档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土地定级、估价标准;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测评,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建立土地统计制度和土地信息动态监测系统,制订地籍管理技术规程。
(三)组织编制和实施所辖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其他专项规划;指导、审核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分工组织编制土地后备资源开发规划、计划,并按计划管理程序上报下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划定、调整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区;制订并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田用途管制,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监督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平衡。组织编制和实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指导、审核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及专项规划。 
(四)主管土地的征用、划拨、出让工作;组织编制各类建设用地的定额指标;承办上级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农地转用、征收(用)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建设用地的前期管理和跟踪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存量土地
和其他增量土地收购储备;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农业产业结构的用地管理。
(五)主管土地市场;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抵押、终止等的权属管理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招标、拍卖;组织实施国有土地资产的清查、核定和处置工作;协助财税部门做好土地、矿产资源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
(六)依法管理探矿权、采矿权,规范矿业权市场;组织实施并指导探矿权、采矿权的行政许可行为、招投标和拍卖;收取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指导和监督全市矿业权市场的有序运行。
(七)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和合理利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检、年报和矿业督察工作;依法征收和使用矿产资源补偿费,监督、验收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审核选矿许可证,监督管理独立选矿活动。
(八)组织地质灾害勘查、监测和防治;负责地质灾害评估、勘查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资质审查认证的管理,认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监测、监督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遗迹。
(九)主管国土资源管理的科技、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全市国土资源管理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培训工作。

回答3:

具体职能请查阅各地方政府网站的部门介绍,俗称的土地局的全称是国土资源局,在各个地方的叫法不一样。
主要职能有:
1、代表政府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收储计划。
2、监督土地利用行为,查处土地违法。
3、代表政府进行土地的收储和出让。
4、确权登记辖区内的各项土地权利。
5、做好土地调查、土地统计。
6、项目用地预审。

回答4:

在城市中一般是去买卖土地使用权和审批的,所以,我们城市里的土地买卖都有土地局来管理
还有,似乎叫土地局不正规,应该叫国土资源局

回答5:

主要职能是:土地资源 、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