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租赁问题

2025-03-10 05:15:01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你好:回答你的问题如下:
  1,你所说:“所以以前的合约全是口头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5条: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232条: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内通知承租人。
  所以,你可以先告知他:在合理期限内(假设为2个月),搬出你的房子,你要收回房子。告诉他的办法:
  提供3种:
  第一,写信,书面通知他,2个月以后收回房子。用复印机把信的内容复印下来,并且用挂号信的方式给他。留下单据,以做证据。
  第二,电话通知他,告诉他两个月后收房子。并把电话内容用录音电话录下,以便将来做证据。
  第三,上门告知,带上证人,或者告诉你租给他房子的周围邻居,可以让大家成为证人。

  或者,你可以打110,让警察出动,留下出警记录,为你“已经在合理期限内告诉他搬走”留下证据。

  2,你现在要自己强行搬他的东西,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个私法部门都依据宪法,尊重“个人的财产权”,房子虽然是你的,但他住在里面,他的东西是他的,你擅自搬他的东西,若造成损失或者损坏,他可以起诉你。另外,他可以报110的。你吃亏。千万不要擅自动他的东西。

  3,最好的办法,就是现在就通知他2个月内收回房子,并要留下你已经通知过他的证据,2个月后,他还是不搬,你可以根据我刚才所说,我国的合同法中的有关规定,向法院提起起诉。

回答2:

做生意就怕这样,你可以找旁边的商/住户了解一下。最好能见到房主本人,还要看他的房屋产权证,这样要稳妥一些。
但我建议不要签,现在骗子太多,我隔壁就是这样疲骗的。
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