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能确定 是谁,那将整楼的人一起告上,由他们举证证明并非是他们所为。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 悬挂物发生倒塌、 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根据坠落物的性质 特点以及 伤者的受伤程度判断 可能的嫌疑人
全楼的人都要赔偿金额分摊
同意官举人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