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处于不利的地位
用人单位可以以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这两点来解除你的劳动合同,既然你已经转正,第一条躲过了,第二条,如果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有写这点,那就彻底没有希望了,这样解除你的劳动合同是没有补偿金代,没有写的话,那就好,是不能让你走的。
请注意,让你自动辞职是个陷阱,这样是没有补偿金的,如果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而且规章制度内没有写“假证件”之类的,那就要补偿金
你还得先研究一下你们的规章制度
单位可以解除你的合同且没有补偿金,因为你采用的是欺诈的方式建立的劳动合同,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