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案例分析(全面回答)

2025-03-10 12: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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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 单某、张某、宋某不构成犯罪。理由是:单某、张某、宋某导致崔某、沈某、吴受轻微伤,法律规定达到轻伤才能涉嫌故意伤害罪,轻微伤就不构成犯罪。

  2. 该事件发生原因:一是不懂法,目无法纪;二是处理问题,方法不够正确,以违法对违法,都是不足取的。

回答2:

这个案例很简单,也很生活化。打成轻微伤,不构成犯罪。(刑法中的规定是 轻伤以上),打成轻微伤涉嫌违法《治安处罚法》,由公安机关处理。当事人可以进行协商,打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不处罚。
至于发生的原因,就是打架呗,扰乱社会治安。谈不上聚众斗殴,因为人数少,也不算寻衅滋事(此罪是口袋罪,除非影响太坏,否则不至于定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