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属于定额内自然损耗造成的短缺,计入“管理费用”;2、属于收发计量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短缺,其中可收回保险公司和过失人赔偿计入“其他应收款”,其他计入“管理费用”3、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损失,扣除可收回保险公司和过失人赔偿,计入“营业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