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法律依据: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犯法!呵呵,那种事只能是法院干!你准备去劳动仲裁机构申诉吧!如果老板没有和你签合同,你就赚了。
工厂拖欠你工资,你可以依法提起劳动仲裁,追索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等。但是,你将工厂的东西出售,则涉及另一个行为,虽然你主观上不是非法占有为目的,但是毕竟是不合法行为。
纵横法律网 郑光争律师
最好还是先找老板谈判,实在不行那还是要采取对自己有利益的法律援助!
犯法 你可以到社会保障局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