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制品(卷烟、雪茄烟、烟丝)的吸食,毕竟给人体带来一定的有害因素,国家就实行烟草专卖管理,并且有计划地组织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经营。且在相关法律规定中,命令国家相关部门负责加强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劝阻青少年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等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法律)
第十九条 禁止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播放、刊登烟草制品广告。
《烟草广告暂行管理办法》(行政规章)
第三条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烟草广告。
禁止在各类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
第四条禁止利用广播、电视、电影节目以及报纸、期刊的文章,变相发布烟草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