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交易与科技成果转化的关系是什么?

2024-11-17 19: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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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科技成果转化的途径,主要有直接和间接两种转化方式:
科技成果的直接转化
1.科技人员自己创办企业
2.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开展合作或合同研究
3.高校、研究机构与企业开展人才交流
4.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沟通交流的网络平台,例如校果网。
折叠科技成果的间接转化
1.通过专门机构实施科技成果转化
2.通过高校设立的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实施转化
3.通过科技咨询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

二、专利交易是指将专利以有偿的方式在不同的经济主体间的转移。如果需要进行专利交易,可以委托佰腾专利巴巴来协作专利交易喔。
专利交易需书面签订专利转让合同,应注意下列事项:
1、交易的专利应符合《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转让人必须具有该专利的所有权,如果专利属企业所有,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如果向外国人(或向国外)转让专利,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签订了专利交易合同,合同必须经专利局登记并公告后才生效,一旦专利交易合同生效,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到受让人。
2、受让人必须是为专利技术的推广、应用而获取专利,而不是为垄断技术而获取专利。
3、专利让与人要保证受让人获得技术知识,《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予从应当按照约定许可受让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4、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能在专利权的存续期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届满或者在专利被宣告无效,专利权人不得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5、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不得许可与让与人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并收取约定的费用。
6、专利权人在专利转让前已实施了发明创造,在转让合同成立后,应停止实施(有约定的按约定)该发明创造。
7、在专利转让合同成立前,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非专利转让合同,在专利转让合同成立后仍然有效,其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转移到专利转让合同的受让人。

三:专利交易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关系
1、一般而言,专利交易是科技成果转化的一种类型;
2、科技成果转化应该还包含成果转化等其他类型、或者专利许可等等;
3、专利交易一般也是用于科技成果的转化,但是少部分也可能是企业、个人评项目、职称、加分等目的而需求进行的专利交易,而不是直接进行科技成果的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