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所生婴儿是在外国出生的,婴儿可在国内申报常住户口出生登记。派出所直接受理。需要提交的资料:正常出生子女申报常住户口出生登记,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书》、结婚证、户口簿(父母双方均为中国公民的,提供父母双方户口簿;父母一方为中国公民的,提供中国公民父或母户口簿)。PS:蒙古和中国都不承认双重国籍,只能选择一个国籍。请按照个人发展谨慎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