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行驶证后旧的行驶证已作废,不可以进行使用。若当事人进行使用,涉嫌以欺骗手段办理补领行驶证,会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对涉嫌走私、盗抢的机动车,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办理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等业务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扩展资料:
机动车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的,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
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登记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行驶证
补办行驶证后旧的行驶证已作废,不可以进行使用。若当事人进行使用,涉嫌以欺骗手段办理补领行驶证,会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对涉嫌走私、盗抢的机动车,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办理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等业务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相关规定:
第四十四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灭失或者因故不在我国境内道路上使用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海关监管车辆,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4、交回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
第八十条 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种类、式样、各类登记文书式样等由公安部制定。《机动车登记证书》由公安部统一印制。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机动车登记规定、 百度百科——机动车行驶证
原行驶证不能再使用, 再使用的可能被罚款.
补了新的行使证,的,旧的行驶证就失效了。
不可以再用来验车。
车辆行驶证补办后 要从新拍照片的 和 原来的行驶证照片不一样。但是车辆信息资料如车架号等等是一样的。所以补办原来后依然有效的(不法分子套牌等等)
可以验车(验车主要对照车架号和检查车辆安全尾气是否达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