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题 哪位高手帮忙解答,谢谢啦!

2024-06-28 16:5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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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李亮的母州坦亲是本案的诉讼参与人。2.根据《民拍御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李亮的母亲认为原告的要求无理而拒不到庭不能构成“正当理由”。因此法院的做袭迹岩法是正确的。3.本案一审判决已生效。民事诉讼上诉期为15日,自收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算。因此一审判决已生效。

回答2:

1.李亮的母亲茄态则是本案的诉讼参颤棚与人。2。法院的做法是错误的。因为本案的当事人不在场。宣判闭袭无效。3。生效的。因为在法定时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