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身份证到期了,更换身份证不需要要本人去当地办理,可以异地办理的。
首先需要先办理当地的暂住证,再携带居民户口薄、两张本人彩色相片(也可以在现场采集相片)和原申领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去居住地所属派出所办理。要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和进行身份证指纹收集(注意的是流动人口录指纹要回户口所在地办理),协助工作人员准确核身份证登记项目,并交纳证件工本费。
以下六种情况不能在异地换领居民身份证: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必须在户籍地办理,不能在异地办理。
2、临时居民身份证不能异地办理。
3、提交的身份信息与公安系统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不一致的,不能异地办理。
4、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做了美容手术,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不能异地办理。
5、有犯罪记录、在逃人员、不良行为黑名单人员,法院及银行公示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等等,不能异地办理。
6、对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申请换领的,交验原有效期满的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户口簿、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件)。
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身份证办理已经全国联网了,异地可以凭到期身份证和居住证到居住地辖区内的派出所申请补办(到期或遗失)新的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