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积分征收增值税

2025-04-25 10:4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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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其实赠送的商品不再需要缴纳增值税。因为,“积分换礼品”只是形式,要通过形式探求其实质,看属于有偿还是无偿,如果是无偿,则是视同销售的对象,如果是有偿,则不是视同销售的对象。法律意义上的无偿赠送是指出于感情或其他原因而作出的无私慷慨行为,赠送是赠送人向受赠人的财产转移,但不是出于利润动机的正常交易。而在销售主货物的同时赠送从货物,这种赠送是出于利润动机的正常交易,属于捆绑销售或降价销售。

从增值税的链条来说,表面上企业销售的货物有对应的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但礼品却只有进项税额而没有销项税额,好象不合理,但其实“积分换礼品”的销项税额已隐含在原来购买达到商场规定的换取礼品积分的商品当中,只是没有剥离出来。因此,对于“积分换礼品”换取的礼品的进项税额应允许其申报抵扣,换取礼品时也不应该单独再次计算销项税额。

回答2:

一点拙见。征收增值税要满足两点:一、有偿的,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的经济利益;二、具有营业性的,要么是销售或进口货物、要么是提供应税劳务。积分兑换里程市无偿的,并没有涉及到货币,所以不用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