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客免费携带品的重量和体积规定如下:
1、儿童(含免费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重量不超过20千克。
2、残疾人旅行时带的折叠式轮椅可免费携带并不计入上述范围。
二、下列物品不得带入车内:
1、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
2、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如雷管、炸药、鞭炮、汽油、煤油、电石、液化气体等易爆、易燃、自燃物品和杀伤性剧毒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
3、动物以及损坏或污染车辆、妨碍公共卫生(如:鸡、鸭、鹅、狗、猪、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
每位旅客免费携带品的重量为: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
携带品的外部尺寸(长、宽、高的总和),最大不得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的长度不得超过200厘米。
一切危险品都不准带入列车内。
对超过免费重量的物品,其超重部分应收四类包裹运费,对不可分离的整件超重、超大物品,按该件全部重量补收上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
如果旅客携带的物品比较多,最好前往车站行包房,办理行李托运。
没有规定,行李箱少不了一条晨特行李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