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方如果同期有类似应税消费品销售的,以受托方该消费品价格作为计税依据。如果受托方同期没有该类似应税消费品销售的,按你给的公司计算,如果是复合计税,消费税比例税率x(材料成本+加工费+消费税从量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从量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