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澳门人 要去台湾旅游 怎么办入台证

2025-03-02 0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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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申请程序:
  (一)在香港或澳门者:应向行政院设立或指定机 构或委托之民间团体(香港中华旅行社、澳 门台北经济文化中心)申请,并核转内政部入出国 及移民署(以下简称入出国及移民署)办理;第2次 以后得迳向入出国及移民署申请。

  二、应备文件:
  (一)入出境申请书1份,并附最近3个月内2寸半身彩色照片1张。(须符合95年10月20日本署 公告“各类入出国(境)许可申请案件所附照片规格”)
  (二)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分证正本、影本各1 份(正本验毕退还)。
  (三)证照费:单次入出境许可、逐次加签许可新 台币400元整、1年多次入出境许可新台币 800元、3年多次入出境许可新台币2,000元。
  (四)挂号回邮信封并填妥收件人姓名及住址。
  (五)委托书(本人亲自申请者免附)。

  三、附记
  (一)经许可来台者,核发单次入出境许可,有效 期间自核发之翌日起6个月,在效期内可入 出境1次,因故未能于有效期间内入境者, 得于有效期间届满前,向入出国及移民署申请延期1次 ;须经常来台者,得核发逐次加签许可,有 效期间自核发之翌日起1年或3年。逐次加 签许可在效期内办理加签后,即可入出境, 其加签效期自加签之翌日起6个月;但不得 逾逐次加签许可之效期。

  (二)经许可来台者,停留期间自入境之翌日起不 得逾3个月,并得申请延期1次,期间不得 逾3个月。来台如有逾期停留、从事与许可 目的不符之活动等情形,其再次申请来台,得不予许可。

  (三)香港中华旅行社地址:
  香港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力宝大厦4楼
  电话:(852)2525-8316

  澳门台北经济文化中心:
  澳门宋玉生广场第411-417号“皇朝广场” 6楼F-K座
  电话:(853)2830-6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