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合同上有仲裁的约定,就必须去仲裁委员会仲裁,不能直接去法院起诉了。法院不会立案受理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在发生纠纷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其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但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不成立、无效、失效、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
您好,人民法院受理民事纠纷是属于法院主管管辖的案件,订有仲裁协议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不属于法院主管的案件,当事人起诉至法院的不予受理。根据仲裁法规定,双方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除外。
有效的仲裁协议必须提起仲裁,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