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包括哪些
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有以下几项: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简称房地产开发成本);
(3)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
(4)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5)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6)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上述(1)、(2)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记20%的扣除.
土地增值税的税率和计算方法
税率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包括哪些?
土地增值税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表
级数 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 税率(%) 速算扣除系数
1 50%以下部分 30 0
2 超过50%,未超过100%的部分 40 5
3 超过100%,未超过200%的部分 50 15
4 超过200%以上的部分 60 35
计税方法
1.采取预征方式征收: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取得的房地产转让收入(包括采取分期收款销售方法取得的预收款项)按1%预征土地增值税.待每一计税项目竣工办理结算并全部转让完毕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预缴税额=销售收入×预征率
2.采取结算方式征收: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x速算扣除系数
(一)新建房地产转让项目的扣除: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
(1)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包括:
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为按规定补缴的土地出让金;以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为支付的地价款。
(2)纳税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如登记、过户手续费和契税)。
2.房地产开发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6项: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含耕地占用税)
(2)前期工程费
(3)建筑安装工程费
(4)基础设施费
(5)公共配套设施费
(6)开发间接费用
3.房地产开发费用——期间费用,即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扣除方法取决于财务费用中的利息处理:
(1)纳税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的:
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
(2)纳税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
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只有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加计20%的扣除:
加计扣除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20%
(二)存量房地产转让项目的扣除:
1.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
2.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3.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印花税)。
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主要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及费用,新建房及配套设施成本,用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财政部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