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您的问题已收悉,以下是给您的回复: 根据《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出租等方式借取他人。除财政部门有权扣押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其他部门一律不得扣押。 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职称证书已经借取他人,经市财政局及以上财政职能部门检查后,立即吊销,并以适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各地财政严格执行国家规定。 以上是给您的回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同时也希望能被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