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法》第5条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1976年11月出生的公民,2026年9月已经年满50周岁了,所以办理身份证有效期是长期。